根据《嘉兴学院“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研究中心”2019年课题招标通知》,经个人申报、专家评审,确定以下项目为2019年嘉兴学院“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研究中心”预立项课题,现给予公布。
课题编号 | 课题名称 |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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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SJ201901 | 长三角“智造”集群下生产性服务供应链协同机制研究 | 刘彩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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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SJ201902 | 长三角跨界治理的基层创新实践研究 | 朱海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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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SJ201903 | 长三角地区民间资本跨区域流动障碍与破解对策研究 | 王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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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SJ201904 | 长三角科研信用产品市场化困境与治理模式创新研究 | 陈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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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SJ201905 | 长三角一体化背景下嘉兴市提升城市留才聚才能力的对策研究 | 何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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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SJ201906 | 长三角一体化地方立法协同机制研究 | 童建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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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SJ201907 | 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评估研究 | 阙天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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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SJ201908 | 长三角财产犯罪追诉标准一体化研究 | 宗会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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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SJ201909 | 长三角地区营商环境竞争对高质量外资选址影响的实证研究 | 张兴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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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SJ201910 | 长三角宅基地盘活规则一体化立法研究 | 向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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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SJ201911 | 长三角环境协同治理的综合效应与对策:基于两省一市的实证研究 | 朱渝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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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SJ201912 | 区域一体化背景下长三角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绿色转型驱动机理研究 | 贾建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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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SJ201913 | 长三角水污染防治法律一体化研究 | 马存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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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以上预立项课题的负责人按照结项要求,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课题的研究成果必须在2021年11月前完成。预立项课题完成上报最终成果后,校人文社科处将组织专家鉴定验收,确定正式立项课题并公布。
课题结项要求:
1.课题成果形式为专著的,专著应在“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推荐出版机构”公开出版。如专著不在推荐出版机构出版,重点项目应同时至少再有一篇课题负责人为第一作者的论文在C刊收录期刊发表,一般项目负责人再有一篇刊发二级期刊的论文。
2.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重点项目须有两篇以上论文公开发表,其中一篇发表在一级期刊;一般项目须一篇C刊论文或两篇以上论文,其中至少一篇发表在二级期刊。课题负责人为第一作者的不得少于一篇。
3.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重点项目须有一篇获省领导肯定性批示,一般项目须有一篇市领导肯定性批示。
4.课题成果(专著、论文、研究报告等)归嘉兴学院“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研究中心”所有,嘉兴学院“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研究中心”或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研究中心(浙江省新型高校智库)为唯一署名单位或第一署名单位。
5.课题成果(专著、论文)在公开出版或发表时,均应在显著位置注明“嘉兴学院‘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研究中心’招标课题成果”和课题编号。未注明者,不作为课题成果,不予验收结题。
6.课题成果在题目上要包含“长三角”3个字,内容上必须紧扣所承担课题的主题和研究范围。
7.未通过验收的,允许课题组延长研究半年,并重新申请验收。重新验收仍不能通过的,按撤项处理。
人文社科处
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研究中心
2020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