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国家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事关大局,具有很强的示范性和带动性。当前,推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需要清醒认识和牢牢把握一些核心要求与关键环节,以使操作不偏向,力求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长三角区域地位特殊,一体化试验居高涉远,因而实施国家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事关大局,具有很强的示范性和带动性。当前,我国推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需要清醒认识和牢牢把握一些核心要求与关键环节,以使操作不偏向,力求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根本目的: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体化只能是手段而不是目的,一体化的目的必然是发展,且这种发展必须是高质量发展。推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要把实现高质量发展作为根本要求或根本目的。
一是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转变,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基本特征,也是推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与必然选择。长三角地区总体发展较快,是我国经济发展最好的区域之一,但仍存在着不少突出矛盾和问题,还未全面实现高质量发展。长三角区域应通过一体化推动,使自身成为全国高质量发展的样板区或示范区,同时也成为全国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源或引领区。
二是高质量发展是力求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发展。所谓高质量发展,不仅仅是一些具有深层内涵和实在品质的数据与比例关系的改善优化,如一二三产结构、城市化率、人均收入、世界级品牌数量等的优化提升状况,也不仅仅是经济运行状态的向好变化,如平衡性加强、有效性提高等,高质量发展还体现着生产、生活与生态有机融合的层次,是各类产品与服务的高质量的直接呈现与充分供给,支撑着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是实现富裕和获得幸福的坚实基础与综合体现。
由于高质量发展体现着生产、生活和生态的统一、富裕和幸福的统一、当前需要和未来需要的统一,因此必然成为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的根本目的。推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要把高质量发展体现在每一个具体领域和操作环节,把是否实现了高质量发展作为检验各项工作好坏的基本标准,并建立科学的指标体系,严格对照检查评估。
关键导向:形成全球竞争优势
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应当把形成尽可能强的竞争优势,最终形成具有全球性的竞争优势,作为关键导向或重点任务。
长三角通过一体化发展形成全球竞争优势的路径如下:
一是进一步做强做大长三角各个地区的比较优势。值得关注的是,不能把一体化理解为同一化,理解为要消灭各个地区的比较优势。事实上,“错位发展”不仅是一体化的重要内容,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一体化的重要基础。“错位发展”实际上就是要充分发挥各个地区的比较优势。就长三角区域而言,要充分利用基础条件和发展载体,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进一步强化各个地区的比较优势。
二是通过一体联动,联合做优做强区域整体的比较优势。这是区域一体化的重点、亮点,也是难点所在。为此,需要建立强有力的机制,超越局部利益的限制进行统筹与整合。
从产业发展的角度来看,首先,要全面梳理各个地区的共同点,运用支持政策和统筹手段,通过推动形成产业集群、强化配套体系等举措,扩大优质高端产业规模、不断提高发展水平。
其次,要系统了解整个区域的增长点和优势源,把握时代要求和发展趋势,广泛集聚创新要素,通过合作建立创新园区、实施多点布局等举措,构建新的区域比较优势。
第三,在做强做大区域比较优势的基础上,长三角要努力把比较优势进一步提升为领先优势或超前优势,把超前优势上升为竞争优势,把全国的竞争优势提升为全球的竞争优势。
一方面,建议通过深化开放合作,最大限度地利用国外资源,千方百计扩大国际市场;另一方面,应强化自主创新,加强关键核心技术的研发创造,努力抢占世界科技创新的制高点,为国家和区域的发展特别是产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两措并举、融合运用,最终将区域比较优势提升为全球竞争优势,使长三角区域真正成为世界发展高地和创新高地。
核心内容:促进区域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应当重视“合力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性,建议将整体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推进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核心内容。事实上,营商环境不仅关系到国外投资经营者,也关系到国内投资经营者,是对内对外十分重要的因素。
首先,营商环境社会感知度高,关系到投资经营主体的积极性与活跃度,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能动性与创造性,所以直接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的速度与质量。在很多情况下,会呈现出立竿见影的结果。
其次,营商环境切入点直接具体,有实实在在的抓手,于此着力不仅能够把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而且能够顺藤摸瓜、由浅入深地触及并解决根本问题。可以说营商环境建设是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创新的导引线和牛鼻子,优化营商环境能把各项具体的改革引出来、推到位。
再次,营商环境直接关乎政府治理,是测试政府工作状况的重要标尺。营商环境与投资经营的状况、经济运行的状况密切相关,通过经济运行可以反思营商环境的状态,进而检验政府工作的勤勉程度和能力状况。
当前我国各地区的竞争乃至国际间的竞争,很大程度上体现在营商环境状况的竞争上。尽管长三角区域“营商环境位居前列”,但无论是从现实状况还是从发展要求看,仍具有很大的优化空间。一是建议进行“比照借鉴”,参照国际做法并结合自身实际,将关键因素形成清单。比照国际最好水平找出差距,进行整改优化。二是建议坚持“问题导向”,把社会反映强烈的、与经济社会发展关系紧密的问题作为抓手,步步紧逼、层层深入,直至彻底解决问题,达到最佳标准。
整体优化长三角区域的营商环境,要紧紧扣住投资经营者的核心诉求和关键需要,有几点要正确认识和科学把握:其一,重点不在于“松”,而在于“公”,要放活企业、市场,但政府的管理绝不是越松软越好,重要的是给企业运营和市场运行提供公开公平公正的环境。其二,重点不在于“少”,而在于“准”,管理清单要精简,但不是说越少越好。关键在于准确适当,该管的要坚决管住,不该管的要彻底放开。其三,重点不在于“惠”,而在于“信”,不是政策越优惠越好,而是要使之规范稳定透明可持续、值得信任,有公信力,能给投资者带来信心。这就要求涉及营商环境的政策法规等做到“四可”,即可把握、可衡量、可预期、可信赖。
现实抓手:解决区域突出矛盾和问题
一体化发展涉及多个方面,既要统筹兼顾,又要突出重点;一体化本身是不断走向纵深的,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因此,应当把解决区域突出矛盾和问题作为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现实抓手。深入了解并着力解决这些问题,努力攻克瓶颈环节,也就意味着一体化的实质进展和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所面临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四个方面:
从思想上看,由行政区划限制所形成的“一亩三分地”决策思维仍然在一些政府部门普遍存在,一体化所需要的全局意识、统筹决策仍未真正得以树立。
从空间上看,长三角区域发展的不平衡性较为突出,尤其是安徽省与其他两省一市存在明显差别。
相关数据显示,2018年上海人均GDP为13.5万元,江苏为11.5万元,浙江为9.9万元,而安徽只有4.8万元;上海人均收入为64183元,江苏为38096元,浙江为45840元,而安徽城市人均收入是34393元、农村人均收入仅为13996元。
从人群上看,长三角区域城乡间人口基础性财产、现实个人劳动所得与社会公共服务所获等方面相差较大,在有的地区,甚至存在为数不少的贫困人口。
从领域上看,在合作交流全面展开的同时,几乎在各个方面也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阻隔和分割。受体制、利益等约束,无论在硬件方面还是软件方面都存在“断带”或对接不足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对于深入推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进程形成了较大制约,须下大力气解决。为有效解决上述问题,除了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明确方向、优选目标之外,还须做好方法路径的选择和时机环境的把握,在具体部署上应统筹考虑、缜密研究和科学决策。
(作者范恒山系国家发改委原副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