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记者从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获悉,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正式印发《关于复制推广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第二批制度创新经验的通知》。这是国家长三办继去年发文复制推广示范区第一批制度创新经验后,又一次面向全国复制推广。
复制推广的示范区制度创新经验有哪些?
向哪些地区复制推广?
如何推广?
10月示范区,在今年聚4个世纪之际,示范区聚焦统一重点,精会种好一体化创新试验田,推进长三角一体化领导小组长的新制度、发展成果田办公室主任,在国家示范区建设年会负责人任何地方的负责人出席会议时。
示范区也打造了一个可以跨区域复制推广的“制度”,对整个区域的实践发展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党中央关于建立示范区的决策部署是完全正确的。
12月24日,国家长三办正式发布《关于复制推广长三角区域第二批印区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制度创新的通知》。创新经验后,又一次给全国复制推广制度。
国家长三办总结提炼的示范区第二批制度创新经验共有七方面。
在探索建立统一编制、联合报批、共同实施的规划管理体制方面,包括跨省域规划技术标准统一机制、控制性详细联编联审机制。
在探索统一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方面,包括环评制度改革、统一的河湖环境指标功能目标、污染防治及评估监督机制、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联合推进机制。
在跨区域土地治理的土地管理机制方面,包括建设用地行动和社会使用指标探索机制。
探索跨区域一体化管理服务机制方面,包括省际跨区域重大项目建设联合监管机制,跨区域企业投资项目统一监管管理机制,跨区域投资项目统一在线审批项目机制。
在探索各类促进跨区域自由流动的制度安排方面,包括协同创新机制、人才联合发展机制、统一的标准管理办法。
在探索跨区域集体征管一体化方面,包括智慧税务联合推进机制。
在探索共建共享的公共服务政策方面,包括清单制推进共建共享机制、教师一体化培养机制、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工作机制。
包括全国范围内有条件的地区同步推出,根据《全国范围内的条件》要求,实施创新推广第二批制度与《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的第一批创新成果成果结合》。 ,加强系统集成、协同优化,推进体制机制,打破行政区隔和制度配置,推动要素创新充分流动资源高效、经济循环畅通,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下一步,示范区将把制度创新作为核心任务,配合国家长三区创新制度,开展类似研讨班,做好向全国复制推广工作,并继续关注和集成,抓好制度重点关注突破、落地见效,进一步扩大“不破行政,行政打破”的战场示范区。